理论政策 / theory of policy
不想土地流转,农村土地集中还有一招,4大好处让农民不得不同意

作者:    时间:2018-12-26


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是我们国家农业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的最重措施。当前,国家大力鼓励农业的规模化种植经营,大力鼓励土地集中连片,制定了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政策制度,为农村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大力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但土地流转并没有得到一些农民和积极响应,企业或个人在承包土地时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考虑,有些农民觉得把自家土地完全交给别人种有点不放心,农业企业或个人也觉得流转费用较高,当前粮价又比较低,以流转方式承包土地实施规模经营的积极不高。



针对这种情况,另一种促进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方式便应运而生,这种方式就是土地经营权入股,这指的是农民拿自家有经营权的土地,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许诺一定的保底收益,并能根据种植收成拿到分红收益,以下4个方面的大好处让农民不得不同意,只要你有土地就可以做股东,保底收益还能分红,何乐不为呢?


(1)促进了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我们知道,当前农民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地块分散、面积较小,不利于大型农业机械的规模化生产,产出率很低。土地经营权入股把一家一户的“小地块”整合为“大地块”,实施统一规划、统一作业、统一经营,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土地产量,整体收益也会增加。



2)培育了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水平高、有一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证,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可以先种地后付租金、后分红,为企业缓解了资金困难,并在发展中得到农民支持,为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条件。


3)让农民与企业心连心。农民把土地经营权入股后,就成为了公司、农民合作社的一名成员,土地的产量、收成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就实现了农民与企业的“连心、连责、连利”,每名农民都会为公司或合作社的发展着想,如果成为企业的职业农民,也会在工作中尽心尽力。



(4)保证了农民持续增收。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能够得到多个方面的收入,实现增收致富的目标。一是分享了农业产业化的收入,将土地以入股的形式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土地产值将有大提高;二是每年都可以拿到股份分红,有些农民又能在公司或合作社上班;三是如果不在入股的公司、农民合作社上班,就可以放心地外出打工挣钱。


编辑:刘旭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