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4-09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加紧实施三项涉农用地政策,开通涉农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采取跟踪督办等有力措施,加快项目用地组件报批,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在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以“服务涉农企业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季度恳谈会期间,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安康市推进乡村振兴调研情况和部分涉农企业提出的实际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企业详细解读了涉农用地相关支持政策。
01支持乡村振兴,保障新增建设用地
在编制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同时,优化村庄布局,科学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每年单列安排5%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对我省原5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每个县每年安排600亩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共计3.36万亩。
02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此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已联合出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提出畜禽水产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设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得超过10亩。